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会计方法,在收入实现时确认收入,在费用发生时确认支出,而不是在现金实际收付时才记录。它能够更清晰地反映特定期间内的财务表现。
在权责发生制下,企业在收入实现时即确认收入,即使客户稍后才付款也是如此。企业在成本费用发生时即确认支出,即使账款稍后才结清也是如此。每一笔分录都归属于相关经济业务发生的期间,而非资金实际流动的期间。
权责发生制不同于收付实现制:权责发生制在经济业务发生时进行记录,而收付实现制仅在收到或支付款项时才记录。权责发生制将收入与产生该收入的相关费用进行配比,因此相关数据反映的是经济活动本身,而非银行资金变动。
一家公司在3月提供了价值5,000美元的服务,并于4月收到付款。
根据权责发生制会计,该公司在3月将这5,000美元确认为收入,因为工作是在当月完成的。
现金于4月到账,但该收入归属于3月的会计期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