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權是一種合約,賦予買方在指定日期前,以設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,但不負有義務。買方需為這項權利支付權利金。
選擇權有兩種類型。買權賦予持有人以履約價買入標的資產的權利,而賣權則賦予持有人以履約價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。標的資產可以是股票、指數、ETF、商品、貨幣或期貨合約。
選擇權是衍生性商品的一種類型,而不是整個類別。每一種衍生性商品的價值都來自某項標的資產,但選擇權的特點在於賦予權利而非義務。相比之下,期貨合約要求雙方都必須履約交易,而選擇權買方若行使權利不划算,則可以讓合約到期失效。
你買入一張某股票的買權,履約價為 USD 50。
之後在選擇權到期前,該股票上漲至 USD 60。
這張買權具有價值,因為你可以用 USD 50 買入,而市場交易價格為 USD 60:
USD 60 - USD 50 = 每股 USD 10
這每股 USD 10 是在扣除你為該選擇權支付的權利金之前的收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