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出賣權定義

賣出賣權是透過賣出(或稱寫出)一份賣權期權而建立的期權部位。賣方先收取權利金,作為交換,若買方行權,賣方就必須按履約價買入標的資產。

賣出賣權通常用於預期標的價格將維持在履約價之上或上漲的情況。若到期時價格高於履約價,該賣權將毫無價值地到期,而你可保留全部權利金。若價格跌破履約價,你可能被指派履約,必須以履約價買入資產,即使市場價格更低;而且價格跌得越多,損失就越大。

賣出賣權與買入賣權互為對手方。買入賣權的一方支付權利金,以取得按履約價賣出的權利,並在價格下跌時獲利;賣出賣權的一方則收取該權利金,並在價格下跌時承受風險。賣出賣權表達的是中性偏多觀點,而買入賣權則表達看空觀點。賣方的最大收益是權利金,但若資產價格跌向零,損失可能相當可觀。

賣出賣權範例

你賣出一份某股票的賣權期權,履約價為 USD 50,並收取每股 USD 2 的權利金。

如果到期時該股票價格高於 USD 50,該賣權將毫無價值地到期,而你可保留 USD 2 的權利金。

如果該股票跌至 USD 44,你可能被指派履約,必須以 USD 50 買入。你每股的淨損失為:

USD 50 - USD 44 - USD 2 = USD 4